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桃園灌區(qū)建設項目一期建設工程監(jiān)理Ⅱ標段招標公告
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桃園灌區(qū)建設項目一期建設工程監(jiān)理Ⅱ標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蘇省睢寧縣桃園灌區(qū)建設項目已由蘇發(fā)改農(nóng)經(jīng)發(fā)〔2025〕588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及以上資金、縣級配套,項目法人為睢寧縣桃園灌區(qū)建設項目建設處,招標人為睢寧縣桃園灌區(qū)建設項目建設處,項目代建機構(gòu)為/,招標代理機構(gòu)為徐州國信招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桃園灌區(qū)建設項目一期建設工程監(jiān)理Ⅱ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徐州市睢寧縣桃園鎮(zhèn)、官山鎮(zhèn)、金城街道、睢城街道。
2.2項目總體建設內(nèi)容:渠首工程,新建湖灘站1座;輸配水工程:綜合整治干支渠道47條,總長112.92km;排澇工程:疏浚治理排水河道1條,總長5.3km;配套建筑物工程:新、拆建骨干配套建筑物46座,溝口護砌50處;管理設施:原規(guī)模拆建配套管理用房200m2,巡管道路12.72km??偼顿Y金額25000萬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招標范圍: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桃園灌區(qū)建設項目一期土建及設備安裝Ⅱ標段及對應的金屬結(jié)構(gòu)設備采購施工期及責任缺陷期的監(jiān)理,概算約7000萬元。
2.4本合同項目監(jiān)理服務期限(含缺陷責任期12個月):22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zhì)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jiān)理乙級及以上資質(zhì);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的監(jiān)理工作(類似工程指工程造價不小于3000萬元的水利工程,以中標通知書及合同協(xié)議書原件掃描件為準,兩者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
(3)財務要求: 指2022年~2024年的連續(xù)3個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總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①具有水利專業(yè)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②具有本單位注冊的水利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或住建部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
(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 ;
(6)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 ;
(7)信用等級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查詢結(jié)果為準)。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9日。
4.1本工程實行電子招投標,請投標申請人辦理江蘇CFCA證書或國信CA證書后,于2025年12月29日前登陸《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jīng)營主體信息庫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業(yè)投標信息資料庫(開戶銀行及其開戶賬號必須是本單位基本賬戶,凡已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jīng)營主體信息庫系統(tǒng)》中已備案的企業(yè),如不是基本賬戶的,請及時在系統(tǒng)中變更、提交審核后,方可參與本項目投標。如未及時變更備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4.2凡有意向的投標人在信息資料庫資料審核合格后登錄《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免費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9日,逾期將無法下載。
4.3投標人自主選擇任意一種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制作投標文件,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生成投標文件時需支付工具使用費,工具使用費收費標準見“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中“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下載”欄。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6年 1月 12 日09時3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徐州市公共資源遠程不見面開標大廳(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參與開標。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xiàn)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jié)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6.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6.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網(wǎng)銀轉(zhuǎn)賬(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銀行保函、¨信用承諾、√保險保單、¨擔保保函。投標人應在招標人已選擇的繳納方式中任意選擇一種方式繳納。
6.2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壹萬元整。
收款人:睢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寧縣支行
賬戶號:93200501012839668300287
投標人采用銀行電匯、網(wǎng)銀轉(zhuǎn)賬、銀行支票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轉(zhuǎn)賬至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6.3投標人采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必須將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的數(shù)據(jù)文件(彩色電子掃描件)通過投標工具軟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隨電子投標文件一并上傳至交易系統(tǒng)。
投標人采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必須按照標段提交,即“一標段一銀行保函(或保險保單或擔保保函)”。
銀行保函要求如下:銀行保函的受益人為招標人。銀行保函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辦理。投標人開具的投標保函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保險保單要求如下:無
擔保保函要求如下:無
睢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招標人在評標清標階段開通評標系統(tǒng)賬號,招標人自主驗證投標人提供的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并將驗證結(jié)果書面告知評標委員會。
6.4投標人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在電子交易系統(tǒng)內(nèi)簽章生成投保證金信用承諾書并上傳至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模塊”。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書的,按未提交投標保證金處理。
投標人在江蘇省內(nèi)參加的建設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中,以信用承諾方式(出具信用承諾書)進行投標擔保的,如投標人未履行信用承諾,將會被招標人列為失信單位(列入失信行為記錄),同時投標人失信行為信息將會被推送至江蘇省公共資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
當投標人已被記錄失信行為,在下載招標文件或進行投標時,系統(tǒng)會依據(jù)江蘇省公共資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共享信息給出相關提示“在 xxxx 項目中,貴單位已被招標人(招標代理)列為失信單位,暫時只能通過現(xiàn)金方式繳納保證金,如需解除限制,請聯(lián)系招標人或相關代理單位!”。
已列入失信單位的投標人采用信用承諾方式(出具信用承諾書)繳納投標保證金的,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將視其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
6.5當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變更時,請及時在相應業(yè)務系統(tǒng)中變更信息,保證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一致性。
6.6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6.7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zhuǎn)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五日內(nèi),以轉(zhuǎn)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發(fā)生的利息一并退還(使用投標保函、投標保單的除外)。
7.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
8.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3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詳見招標文件
7.4分值構(gòu)成:詳見招標文件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詳見招標文件
9.其他內(nèi)容
無
10.發(fā)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發(fā)布。
11.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睢寧縣桃園灌區(qū)建設項目建設處
地 址:徐州市睢寧縣商務中心11樓
聯(lián) 系 人:陳意華
電 話:0516-80375728
招標代理機構(gòu):徐州國信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徐州市淮海東路29號蘇寧廣場A塔3623室
聯(lián)系人:喬坤
電 話:13141505206
監(jiān)督部門:睢寧縣水務局
電 話:0516-67031770
2025年12月22日